智慧理工 |  协同办公 |  信息公开 |  邮箱 |  校长信箱 |  English
新闻网
当前位置: 金沙官网 --> 新闻网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资料来源:科技处   时间:2023-01-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和申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请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保证申报数量;

2.组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面上项目;

3.组织符合年龄限制的博士青年教师、在站博士后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加强近年申报但未获批立项的项目的完善与论证,提高申请书质量;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办法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请相关教师一定先认真阅读《指南》后,再行填写申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尽快与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申请开户(已有账号申请人继续使用原账号即开户邮箱),操作如下:请申请教师将姓名、电子邮箱、职称、身份证号码、所在学院等信息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届时科技处工作人员收到信息后会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向所登记邮箱发送登陆链接,申请人点击链接后继续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邮箱:ligong6094@126.com。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6.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月5日-3月1日):组织申报动员,撰写申请书初稿。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请工作,深入动员、组织专家论证,切实保证申报数量和质量。

第二阶段(3月10日):上报申请书初稿电子版,校级组织形式审查。

申请人请于3月10日前将一份申请书初稿电子版发送邮箱ligong6094@126.com,如果申请书存在问题,科技处会及时跟申请人反馈信息,没有收到反馈信息的申请人,请继续完善申请书,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最终电子版材料。

最终上报时间(截至3月19日):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后,务必于3月19日前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校最终上报。

四、其他

1.所有项目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届时国家自然基金委服务器可能会发生数据拥堵,导致网速缓慢,会影响申请书撰写和提交,还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申报,以免造成上报延误。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24686094 13940568956

电子邮箱:ligong6094@126.com


网络:辽ICP备05001373号-1Copyright ? 金沙官网 2012-2019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